福建省交通书画艺术协会是我省交通行业集书法、美术、摄影等艺术为一体,由全省交通职工书画摄影爱好者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艺术社团。福建省文学艺术联合会是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是协会的行业主管单位,省海员、公路运输工会是协会的行业主管部门。
一、入会条件
1.个人会员:凡拥护本会章程并志愿加入的我省交通行业职工(含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职工家属和已离开交通行业的非在职人员)业余书画摄影爱好者,经单位推荐或本会两名会员介绍,均可申请入会。
2.团体会员:凡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承认本会章程,在行业内积极开展普及、推广职工业余书画摄影活动的我省交通系统各级单位和与交通行业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符合条件的同业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均可申请入会。
3.分会:凡已建立本单位、本系统书画摄影艺术活动群众组织并按时开展活动,具有一定影响的团体会员单位,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分会,有条件的可注册成为本会分支机构。
二、入会手续
1.填表
按入会不同对象分别填写《福建省交通书画艺术协会个人会员申报表》、《福建省交通书画艺术协会团体会员申报表》、《福建省交通书画艺术协会分会登记表》,填表时应注意以下相关事项:
⑴填写表格前,申请人要认真阅读《入会须知》,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
⑵表格中各项内容的填写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晰,方便阅读(手写、打印均可);
⑶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要具体、准确,便于联系;
⑷"个人简历"一栏,应包含本人的从艺简介(可另附纸张);
⑸"本单位意见"一栏,须由本单位或同级工会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职工家属由该职工单位负责盖章;已离开交通行业的非在职人员可不盖章,但应在此注明推荐人的姓名和单位。
⑹职工家属请在"备注"栏注明该职工的姓名和单位;已离开交通行业的非在职人员请在"备注"栏注明原隶属单位。
2.申报
申报申请表时必须同时提交:
⑴个人2寸彩色免冠照2张(办会员证用);
⑵个人代表作品2-3张(建会员档案用)。作品以照片或电子图片两种方式报送均可,照片规格:长片边长10英寸、宽片边长8英寸;电子图片规格为800万像素以上。申报书法、美术、摄影多类项的个人会员,应按类报送代表作品;
⑶属省级以上(含省级)的会员,请将自身从艺简历、艺术特点(可另附纸张)和代表作等资料一并上报(建"人才库"用)。
各类表格可从本会网站下载,亦可向本会秘书处索要,经本人填写盖章后连同代表作、从艺简历等相关资料寄(送)达本会秘书处。照片、电子图片和不盖公章的文字资料,也可以通过本会QQ群(194527923)、电邮(823478820@qq.com)报送。省交通书画艺术协会秘书处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运输厅附楼A座103室,邮编:350001;联系人:刘伟敏、刘立莉,电话:0591-87620391。
3.审核
⑴会员原则上每年集中发展1次,在一季度内由本会秘书处负责对申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申报材料有疑问的,秘书处可向申请者联系询问;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可要求申请者提交补充材料;
⑵本会秘书处完成审核,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提交会长审批后,以书面方式下发"入会通知"并在本会网站上公告新会员名单。
三、交纳会费
1.会费标准
根据本会章程,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经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届会费标准如下:
⑴个人会员:每年会费30元,会员收到入会通知后,即按实际年份一次性缴交。对收入微薄、经济确有困难的会员,经本人申请、理事会通过,可免缴会费。
⑵团体会员: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会费500元、理事单位每年会费300元,团体会员单位收到入会通知后,即按实际年份一次性缴交。会员单位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减免会费,可以提出申请,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可酌情减缴,但不能免除。
本会有另行规定缴交办法的按相关通知执行。
2.每年3月31日为当年缴费的最后期限(当年入会新会员延至5月31日),以现金、支票、邮汇、转账的方式交纳均可。
3.逾期处理
⑴会员逾期未缴纳会费,在收到催交通知后,应及时补交会费;
⑵会员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按自动退会处理,取消会籍。
四、颁发证书
对已缴纳会费的个人会员,由本会秘书处向其发放《福建省交通书画艺术协会会员证》。